《眉山市彭山区宣传片》拍摄制作工作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 项目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宣传片》拍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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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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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标准
| 应符合眉山市彭山区宣传片拍摄制作要求及相关规范、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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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果时间要求
| 2015年10月1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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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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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判申请人资格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熟悉彭山基本情况,具备中等以上城市宣传片拍摄制作经验,并有成功作品3部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执行合同能力。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6日下午5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眉山市彭山区投资促进局获取。
四、响应性文件的提交
谈判申请人须在2015年9月17日上午9时前将响应性文件按要求密封盖章后交至眉山市彭山区投资促进局评审办公室,并参加谈判。
逾期提交的,采购单位将不予接受。
五、公告发布方式
在眉山市彭山区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栏内张贴,在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联系人:江 科 028-37623971
眉山市彭山区投资促进局 .
2015年9月14日 .